今天是
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证书 公司法专业律师证书 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证书 河北省律师协会能力考核证书 优秀律师荣誉证书
公安局法律顾问聘书 客户锦旗 客户锦旗 客户锦旗 客户锦旗
秦皇岛律师服务网
点击和我在线交谈
手机: 13933684335
手机: 18003357799
传真: 0335-5310999
邮箱: 13933684335@163.com
网址: www.qhdlawyer.com
地址: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台山路2号金融楼三楼东侧
贿选:194万买村官

    为争当村官,有人承诺给每位村民发2000元钱。为什么要出巨款买村官?这算不算贿选?当地群众又是如何看待此事的?
  山西省河津市下化乡老窑头村,一个默默无闻的吕梁山区贫穷山村,前不久却因一件半年前的事而全国闻名--在今年4月份举行的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该村两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史明泽、王玉峰,为了争夺村委会主任的位子,分别许诺给村民发钱,结果王玉峰给了每位村民1800元钱共花去194万元,如愿当上了村委会主任。而两位副主任候选人也分别向村民发放14.55万元后顺利当选。
  这件"天价买村官"的事,近期经中央电视台《新闻夜话》对王玉峰的采访而天下皆知。而最近因对"天价买村官是不是贿选"的调查,更搅得这个偏处一隅近乎封闭的恬静小山村,如巨石投水一般不再平静。
  一个小小村官究竟有多大的"含金量",值得两个候选人花200万左右争着去"买"?这些候选人的巨额财富从何而来?花200万当上村官后,他们会不会为收回"投入"而变本加厉掠夺村财产?而为当村官公开许诺并发给每个村民1800元,这到底算不算贿选?老窑头村民及当地政府对"天价买村官"一事究竟如何看待?
  太多太多的疑问值得探究。本报记者近日赴山西河津市老窑头村,以期揭开王玉峰"194万买村官"的真实内幕,却发现众说纷纭,迷雾重重......

王玉峰半路杀出参加竞选

  老窑头村大约有1300多口人,200多户人家散布在向阳的半山坡上,绝大多数村民的屋子为普通砖瓦房,随山势而建,黝黑的瓦片和破旧的大门,显示出这个小山村绝大多数村民经济的困窘。据了解,老窑头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尚不足1000元。
  但偶尔也有白色建筑的二层楼,从这片黑色的森林中非常扎眼地冒出,提醒着记者:这个村子里也有一些富人。
  "选举村主任那天,就是在这舞台投票的。有人当场让我们看钱,我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那钱,是一沓沓的100元,很新......"一位村民给记者比划着,回忆起今年4月该村的村主任选举,村民至今还有些兴奋。舞台上用繁体字书写的"老窑头大队人民舞台"的文字,昭示着这个舞台曾经的沧桑。而不远处的二层楼上,"下化乡老窑头村村民委员会"和"下化乡老窑头村党支部"的牌子,赫然在目,这里就是老窑头村的"政治中心"。
  2003年的3月24日和4月17日,老窑头村就在这里上演了一场候选人花巨款争夺村委会主任的"闹剧"。
  今年3月中旬,老窑头村开始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户代表提名,史明泽、史回中2人被确定为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其中史明泽是上一届村委会主任、现任村支部副书记;史小官、史海河、肖关章3人被确定为村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其中史海河是上一届村委会副主任。选举定在3月24日举行。
  随后,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史回中向村民发出了第一份承诺书,除了承诺当选后要为村民办几件实事外,还承诺"如能当选,我将给每个村民发150元"。而此时,村里又出现一件让人感到意外的事:不是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的32岁的王玉峰,突然于3月21日向村民发出承诺书,要参加村委会主任的竞选。除了表示为村民办几件实事外,王玉峰还承诺,"如能当选,我将用自己的钱现场为每个村民发200元"。看到别人作出发钱的承诺,另一位村主任候选人史明泽也发出承诺书,提出给每人260元。3月23日,王玉峰将钱数提高到每人400元。史明泽紧随其后,将数额提高到每人460元。
  3月24日,760多位选民参加了选举,对王玉峰、史明泽、史回中3人进行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由于要从3人中选1人,选票自然就分散了。结果史明泽得378票,王玉峰得240多票,史回中得100多票。谁也没有超过半数选票。在接下来的副主任选举中,3位候选人的得票也均未超过半数。那天的村委会选举失败了。

当选后王给村民发了194万元

  下化乡选举工作领导组决定,4月16日该村重新进行选举。后来由于史回中退出竞选村委会主任,只玉峰和史明泽公开较量。在第二次选举前,两位候选人对村民承诺的钱数直线上升。王玉峰在4月14日把给每个村民的钱数猛地提高到1500元。但这一次,他不说"用自己的钱"发给村民,而是将"村集体三年的经济收入在当选之日预付给村民"。有人将此情况反映到乡里后,乡选举工作领导组的同志认为,这种承诺是非法的,应作废,并责成村选委会对承诺书进行审查,同时将选举日改为4月17日。
  4月16日,是王玉峰与史明泽"竞选大战"打得最为激烈的一天,而且一直持续到17日的早晨。这天两人各自发了好几份承诺书。王玉峰承诺的钱数从600元上升为800元、1000元直至1800元;史明泽承诺的钱数也从600元一路攀升到2000元。与此同时,史回中与不是副主任候选人的史战伟结成同盟竞选副主任。4月15日,他俩承诺,如两人同时当选,给每户发500元。第二天,他们又将钱数翻了一番,承诺给每户发1000元。
  4月17日上午,老窑头村再次召开村委会选举大会。主席台上,有人(有媒体称是村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支书史吉堂,但遭史吉堂及部分目击村民否认)将一个装有现金的铁箱子举起来"亮相":"这是王玉峰拿来的现款。"并当众问王玉峰:"如果你当上村委会主任,今天能不能给大家发钱?"王答:"能。"台下立即响起热烈的掌声。
  "王玉峰当时在台上,100多万元钱是怎么拿到现场的?"记者问。
  "是有人开着车把钱送来的。听说不远处还有专门的银行运钞车押送,不过我没看到。"一村民说。
  虽然史明泽承诺给每位村民2000元,高于王玉峰的1800元,但听说史明泽以前通过承诺发钱谋到村主任一职后,在三年任职期间自己捞了不少油水,并未给村民办多少实事,故这次在760名有选举权的村民中,大多数选民将票投给了王玉峰,王得票480张,超过半数,当上村委会主任。
  史战伟和史回中也不甘示弱,他们把现金带到会场转了一圈后,顺利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下化乡选举工作领导组包括乡副书记、副乡长在内的十多名成员都在现场,但没有一人出来制止这种"闹剧"。
  "那全村每人1800元钱是什么时候、怎么给村民们发的?"
  "王玉峰是从当天下午6时左右开始发钱的。每家每户都拿着户口本到村委会去领,每人1800元,婴儿也领。由于人太多,当晚没有领完,一些人是第二天拿到钱的。"该村民说。"当时多数人根本没有想到王玉峰真的会那么快发钱。有些穷人家拿到钱,当夜像过年一样。"
  王玉峰承认,他为当村主任,那两天共拿出了194万元。这194万元破了一个纪录,也给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留下了一个沉甸甸的问号。

194万元巨款从何而来?

  "王玉峰一下子拿出了194万元,他有那么钱吗?钱从哪儿来的?"记者问。
  "王玉峰家很穷,根本没那么多钱。他说他自己有100多万,令人难以置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说:"老窑头村史家家族势力最大,王家仅有几户,势单力薄。王玉峰11岁时父亲因车祸不幸去世,其母亲把他拉扯大,因为王玉峰是家中长子,他上有一姐,下有一妹两弟。听说他小时候有时都在村里别人家吃住,日子过得很苦。王玉峰高中没毕业就回家务农,给别人跑车攒了些钱,但钱并不多。听说有两辆车,是他姐家的。"
  事实真是如此吗?为了验证村民的话,记者准备去王玉峰家了解情况。
  有村民说,王玉峰家在离村委会不远的一处山腰上。记者以为一下能拿出100多万元的王玉峰家肯定比较豪华,结果好不容易才找到几乎简陋的王玉峰家。王玉峰不在,王玉峰妻子招待了记者。
  推开一扇"咯吱"生响的院门,我们打量着王玉峰家整个院子。左边是三间几乎废弃的平房,很少有人住,中间是一个大窑洞,空荡荡的,里边仅摆着两个黄色的破旧沙发,落满灰尘。这孔窑洞是王玉峰的弟弟住的。院子右边,是三孔窑洞,一间归王玉峰的母亲居住,一间归王玉峰夫妇居住,一间放东西用。据王玉峰的妻子介绍,这些窑洞是王玉峰的父亲留下来的,已经百年以上了。进了王玉峰夫妇住的窑洞,记者也没看见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
  "王玉峰这次拿出194万元,有多少是他自己的?拿出这么多钱,跟你商量过吗?你支持不支持?这么多钱到城里买栋楼都可以,干嘛要守在这山沟?"记者问。
  "王玉峰挣钱不容易。王玉峰的父亲早逝,他前几年搞运输,很苦。有一次大年三十,冰天雪地车坏了,回不来,让我很揪心。辛苦了几年,也挣了些钱。"她不愿透露王玉峰具体有多少钱,只称:"这次竞选,有不少钱的确是借的。虽然钱花了很多,但我支持他。到城里买栋楼有啥意思?我们不愿意看到乡亲们还很穷,没有水吃。有些孤寡老人很可怜,可一些村干部则在城里早就买了好多房子,不在村子里住了。"
  据了解,老窑头村的村干部,如现任村支书史吉堂、前任村委会主任史明泽等,的确在河津市买了房子,而王玉峰没有在河津市买房。听说他本打算改造家里的房子,而这次竞选花费太大,只好作罢。
  地处吕梁山区的老窑头村煤炭资源储藏面积达27.9平方公里。随着近几年煤炭价格的节节攀高,煤炭就相当于"乌金"。
  除地处老窑头村属于河津市所有的"老窑头村煤焦有限公司"外,老窑头村现有三个煤矿。一个为村委会所有,年产设计能力为9万吨,由前村委会主任史明泽承包,按该矿年产量和市场价格每吨150元左右计算,毛收入每年就达1300多万,除去投入和每年上交村上的4万元,一年赚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也轻轻松松。如此算来,当上3年村委会主任,只要王玉峰真正能拿到煤矿的控制权,赚回几个194万不成问题。而煤炭背后的利润,才是王玉峰和史明泽如竞拍般加价、花200万元仍不舍"村主任宝位"的真正用意
  老窑头村的另外两个煤矿,为私人所有。一个煤矿归村支书史吉堂和他人合股所有,另一个煤矿井口在邻村周家湾村,但手续仍然挂靠在老窑头村,矿主叫张徐海。这两个煤矿都已经营多年,矿主收益丰厚。有村民称,由于老窑头村的3个煤矿矿主之间有些矛盾,尤其是前村委会主任史明泽未能妥善平衡一些复杂的关系,较为霸道,缺乏信用,而导致不满。听说史吉堂和张徐海都很支持王玉峰。
  事后王玉峰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100多万是我自己的,还有几十万是我借别人的。但史吉堂和张徐海没有支持我钱。我有几辆车搞运输,一辆车一年赚几万块钱没问题。除了我自己的钱外,有许多钱是借的。我舅舅在山西省乡宁县(与河津市相邻)有个煤矿,支持了我3000吨煤,价值四五十万吧!"王玉峰对记者说。
  "新村委会上任后,史明泽原承包的村上煤矿,会不会变更合同、调高承包费甚至收回煤矿经营权?你会不会承包经营村上的煤矿?"记者问。
  "史明泽承包煤矿的合同是否变更,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会不会变更,需要看市场条件变化了没有。"王玉峰沉吟了一下,只说了句:"今年市场煤价,比前几年高多了。" 
  王玉峰:"我不承认是贿选"
  据悉,山西省民政厅、运城地区及河津市、下化乡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有关材料已送至河津市纪检部门。记者到河津市民政局及河津市纪检委了解调查结果时,被两部门以调查比较复杂、结论需要上报山西省为由拒绝透露。
  "我认为这不是贿选,一切都是按程序依照国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河津市有关选举规定进行的,程序是合法的、正当的。每个村民都得到了实惠,可以说是我们老窑头村的一大历史进步。"在河津市一家宾馆,老窑头村村支书、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史吉堂对本报记者振振有词地说:"4月17日是我主持的选举,当时还有下化乡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在场,没有谁提出意见。现在被媒体捅开了,河津市纪检委就说我们错了。我们错在哪里?还说要开除我的党籍,我不服!"
  而王玉峰也称河津市纪检委找他谈话,说他在换届选举中公开承诺当选后给全体村民发钱不对,要他写检查。
  王玉峰9月8日以《一个村委会主任的困惑》为题,对自己花194万元买来的村官"要被停职"颇为不服。他摆出了一大堆理由:"公开承诺发钱,是给全体村民发钱,我不承认这是贿选。要贿选,对象应该是有选举权的选民,而不是全体村民。发1300人的钱,只有760个选民,明知有600多人无选举权,我不也照样发钱吗?再说,我是选举成功后才发的钱。有些领导说我公开承诺发钱可能会影响选举结果,不合法,那么候选人在选举前给全体村民演讲时,公开承诺给村民办许多实事好事,也有诱惑力,也会影响选举结果,也应该属不合法的喽。"
  "发我个人的钱换来全村的祥和稳定发展,不该有罪。我认为较之我村上一届选举(指史明泽给500元选民发钱),是一大进步。"王玉峰说:"有些人担心我发钱是'投资做生意',是要加倍回报的。这些看法有些道理,但不适合于我,是戴有色眼镜看我。我村的集体收入一年大约30多万元,是全下化乡收入最少的一个村,即使按村集体收入一分钱不花全归我计算,我投入的200万元,至少也需6年才能收回成本。更何况村里的各项开支每年就得近30多万元。而村上成立的有老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理财组,坚持财务公审,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我能把村集体的钱轻易'捞'回来吗?这根本不可能。再说,我把钱拿出来,根本就不想往回'捞',我仗义疏财,想当村委会主任只是想得到一个为村民办事的机会,带领全体村民致富。"
  记者在老窑头村采访时,一些村民则对半年前的选举大战不愿多谈,似乎选举与他们关系不大。"谁当都一样,村民能从谁那儿得到实惠,就拥护谁。选举跟咱没多大关系。"这种对村委会换届选举游戏规则的怀疑和冷漠,选民对自己民主权利的放弃,令人感到遗憾和沉重
是否贿选说法不一
  一位民政干部对记者说:"有关贿选的规定不是很具体,对什么是贿选没有界定,出现了违法行为,法律上没规定如何处置,建议再规定出具体的办法。"
  目前,我国《刑法》仅在第256条规定了"破坏选举罪"。该条款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这一规定只是保护公民依照宪法规定所享有的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而村民选举权利不在受保护之列。这也就是说,在村委会选举中,至少我国的刑法将对其束手无策,无法对其定罪量刑。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也都没有涉及到对村委会选举中的行政行为的相关规定。
  1998年11月我国开始施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目前惟一一部规范村委会选举的全国性法律。但该法只是在第15条以寥寥数语规定界定村民选举:"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条文释义》中对贿选所作的解释为:"以获取选票为目的,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贿赂选民、选举人或选举工作人员,使其违反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或者在选举中舞弊,并对选举结果产生影响的行为。"对于在选举前直接给钱物进行贿选容易认定,但对于许愿等给予可期待利益等方式干扰选举的能否认定贿选,法律界争议很大。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贿选是候选人在竞选期间以不公开的方式直接给予部分选举人财物。公开向全体村民承诺,并且这种承诺不是法律所禁止的,按照"法无禁止即合法"的法律原则,不应认为是贿选。
  也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公开承诺对村民发钱是一种赤裸裸的金钱诱惑,其承诺恰好在选举最紧要的投票前,虽然方式有所变化,但其目的和实质的确干扰了村民自由公正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破坏了选举制度的声誉,应该认定为贿选。
  村民自治任重道远河津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近几年富人当村官的事情很多,但必须通过公正、合法选举的途径正当谋取带领村民致富的村官。否则,利用经济实力而贿选,这看似给村民带来了实惠,实则对农村民主选举的毒害巨大,而且会久久难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此类现象如果不早得到遏制,未来村官选举的许诺金额将会水涨船高,本来健康发展的农村基层民主将遭遇异化,后果不堪设想!"
  民主进程缓慢的中国广大农村,村委会选举正在成为部分农村有钱人"以钱换权"的舞台。这一方面显示了农民自我当家作主意识的觉醒,也暴露出村民自治制度亟待完善的紧迫。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及时完善制度,绝不能对村民自治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村委会选举只是村民自治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村民自治必须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四个民主一套车",否则就可能走上歧路。以老窑头村的选举为例,有这么多人出这么多钱,只为抢一个"村官"来当,绝不是正常现象。如果村民自治的制度不完善,选举过后村民就被抛在了一边,很可能现在的"投入"最后要从村民那里,通过损害全村利益来收回。
  "好制度可以把坏人变成好人,坏制度可以把好人变成坏人。"如果能在搞好村委会主任选举的同时,建立健全的如村账乡管、大事民主决议等民主机制,才能让村民自始至终成为村里的主人,让损公肥私者无缝可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村官遭到罢免,才能真正帮善良纯朴的村民,靠民主自治真正迎来造福自己的美好明天。
 



>>> 友情链接
秦皇岛市民网 | 秦皇岛公交
版权所有:秦皇岛律师服务网 执业证号:11303200810583532
手机:13933684335 QQ:309522315 冀ICP备12023880号